消息来源:中化新网、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等 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
此前,生态环境部于今年10月曾批准《组合聚醚中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可见我国环保监管部门非常重视聚氨酯行业违法使用CFC-11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CFC-11属于《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在全球范围内淘汰的臭氧层消耗物质(ODS),我国从2008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氯氟烃(CFCs)物质作为发泡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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