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被视为“行业急刹”的光伏新政中明确:2018年在国家下文前各地不得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对分布式光伏进行规模管理,2018年安排10GW;此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全电量补贴降低至0.32元/度等。
6月3日,11名光伏企业家致信新华社,发表“关于企业家对三部委出台531光伏新政的紧急诉求”的联名信。 联名信称,强烈建议给予已经合法批准开建的项目一定的缓冲期。
全文如下:
来源:光伏企业家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