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建设项目环保规定,2台330MW机组未批先建;2、年产10万吨工业硅项目未获试生产批复,于2010年11月投产至今,长期违法生产;3、未按环评要求安装废气、废水在线监测装置;4、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水处理站;5、未变更环评,擅自扩大矿热炉建设规模;6、未按环评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2013年8月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建设,罚款20万元。 | 1、罚款已缴纳。2、热电项目已于2013年12月31日取得环评批复,为要求建设应急池;10万吨工业硅项目环评变更报告书已获批复,同意不建设应急池。3、关于16台矿热炉布袋除尘器的技改工程,企业已与施工单位签订安装改造施工合同。目前,硅业一厂8台矿热炉技改烟囱、监测平台制作、吊装已完成,电缆线槽安装及在线监测设备分析房正在建设中。硅业二厂8台矿热炉的技改烟囱、监测平台制作和吊装、在线监测设备分析房的建设均已完成,电缆线槽安装工作接近尾声。4、2014年3月购入15套废气在线监测设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