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近日的公告中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初步测算为1500万元—2500万元,高于《2016 年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主要是因为 2016 年四季度业绩好于原预计。 宏达新材于因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关于公司股权转让之重大事项,预计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2月28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1月20日接到伟伦投资通知,股权转让事项因双方交易条件未能达成一致,该重大事项终止。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事项,经与相关各方磋商讨论后,认为该事项尚不成熟,该重大事项终止筹划。 上述重大事项尚处在筹划阶段,上述事项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达新材,证券代码:002211)自2017年1月2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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