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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6月至明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全国开展专项大检查
综合新华社电最高人民法院昨日表示,为保证减刑、假释案件的透明与公正,今后,对减刑、假释案件将一律实行公示制度和有条件的公开听证制度。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决定,从今年6月至明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减刑、假释工作的专项大检查。最高法院负责人介绍说,这次
大检查的重点是2001年以来各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情况。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基本情况:每年刑罚执行机关提请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人数(不含死缓减刑),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变更或者不准予减刑、假释的人数,裁定变更或者不准予减刑、假释的原因;每年刑罚执行机关提请人民法院对原判死缓的服刑人员减刑的人数,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减为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人数,减为有期徒刑的原因。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基本作法:对减刑、假释案件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审理,其中采用书面审理、开庭审理、公开听证以及公示等方式的各有多少;为保证减刑、假释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采取了哪些其他应对措施。
减刑、假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执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存在哪些问题,有无违法办案的情况;办案质量与效率存在哪些问题;有无违法违纪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有无审判人员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或者社会反映强烈的裁判不公的案件,相关责任人员是如何处理的。
检察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案件的办理情况:检察机关提出纠正意见的案件数量和理由;人民法院予以纠正以及未予采纳的案件数量和未予纠正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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