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珠海市益合进出口有限公司、珠海速迈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及李某波、苏某峰、郭某佳等10人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开庭审理。该案是海关总署一级挂牌督办案件,涉案金额达3亿多元。 据介绍,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珠海市益合进出口有限公司、珠海速迈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及李某波、苏某峰、郭某佳等10人逃避海关监管,采取制作虚假单证、将硅铁伪报为金属硅的方式,大肆偷逃税款。该案涉及甘肃、河南等省多个城市,涉案货值达3亿多元,偷逃税款总计6900多万元。由于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案件受理后,该院高度重视,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主诉检察官组成专案组,完成了长达600多页的审查报告,经过4天的庭审,面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聘请的13名辨护律师的质问,出庭人员依据依法、沉着应对,取得了良好的出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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