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06010101941 于 2014-9-12 10:04 编辑
在任何一家企业中,代理人(经理)是没有权利给自己确定工资水平的,他的工资水平是由老板决定的。而国企真正的老板缺位,国企高管就“趁机”给自己定一个比较高的薪资,自己给自己定了一个价。 财知道:近期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是社会关注焦点,中石化集团董事长傅成玉在达沃斯夏季论坛上就表示对央企高管降薪没意见,因为跟工人比还是高得多,还说想赚大钱最好离开国企。你怎么看?
朱海就:降低国企高管薪酬可以视为另一场反腐败。国企高管的高薪是披着合法外衣的腐败收入。为什么说是腐败收入呢?因为国企的高薪是垄断权力的变现,而不是市场贡献的体现。借助于国企,在国企任职的政府官员“合法地”获得了高收入,国企成了利益输送机制。 假如承认国企存在的合法性,那么高管的收入就应该参照政府公务员水平,而不是同行业的市场水平。国企高管的收入和市场职业经理人的收入不具有可比性,这是由企业产权的性质决定的。国企其实没有真正的老板,政府也是我们所有人的“代理人”,政府委派的高管是“代理人的代理人”。在任何一家企业中,代理人(经理)是没有权利给自己确定工资水平的,他的工资水平是由老板决定的。而国企真正的老板缺位,国企高管就“趁机”给自己定一个比较高的薪资,自己给自己定了一个价,这种情况在真正的企业中是不会发生的。国企薪资问题的源头就在产权不清这里。 由于是自我定价(即便是政府的定价),国企高管的高薪是不合法的,并且同样也是不合理的。国企所处的市场一般不向民企开放,国企享受着免于被民企竞争的权力。国企还享受着廉价的资金、土地和政府给予的投资项目等等,可以说,“躺着就把钱赚了”。这些特权的存在意味着国企的利润不能反映高管的经营能力,也绝非创新的结果。由于特权的保护,国企并不面向市场,本质上只是一个生产单位,而非企业。所以,国企高管的收入绝不应该参照处于市场竞争中的企业经理人,参照相应级别的公务员相对比较合理。 所以,傅成玉说“想赚大钱最好离开国企”没错。但这恰好凸显了国企自身的矛盾,哪个能干的人不想赚大钱呢?既然国企不欢迎想赚大钱的人,那么也就相当于拒绝了能干的人,那你还指望一帮庸才替国企保值增值?除非傅成玉的潜台词是“国企搞得好搞不好都无所谓”,那才符合他的逻辑。 可见国企的薪资问题是个“悖论”。这个悖论在国企这个制度框架内是无法有效解决的。更准确地说,国企本身就是一个悖论。薪资问题的出现只是国企悖论的体现,而非病因。假如只是在结果上动手术,而不去清理产生问题的源头,终究都是舍本逐末。当国企的产权问题、垄断问题或特权问题得到解决,企业真正面向市场之后,那么薪资问题只需交给市场就可以了,根本无需行政力量的介入。这种介入本身就是干预市场的体现。(朱海就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人文经济学会特约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