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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 国内导热油现状及热稳定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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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pill 发表于 2012-9-17 08: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面对市场上众多种类、型号的导热油(即有机热载体,下同)及各导热油的各种技术指标,如何选择导热油,是按型号、还是按初馏点、馏程范围……选择,常常是初次选购导热油用户的难题。现提供一种最佳择方法,请按导热油的热稳定性选择。
热稳定性是导热油在高温下抵抗化学分解的能力。导热油进入传热系统后,随着温度的升高,将发生化学反应或分子重排,所生成的气相分解产物、低沸物、高沸物和不能蒸发的产物将影响导热油的使用性能。因此我国正在实施的GB23971-2009导热油》国家标准,将热稳定性规定为标准中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导热油区别于其它油品的使用性和安全性能的评定指标。
标准中还规定热稳定性试验温度作为确定导热油最高允许使用温度的依据,并作为确定导热油产品代号(牌号)的唯一依据。热稳定性对于导热油的产品定型和类别归属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也就是说,如未经热稳定性评定,就无法确定其最高允许使用温度,也就没有标记产品类别的依据,因此不能称其为导热油。
导热油国家标准确立的以热稳定性指标和以最高允许使用温度标记产品类别,对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为用户根据自己的工艺条件选择适合自己使用温度范围的导热油产品提供了重要依据。多年来,我国导热油市场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多数导热油产品的最高允许使用温度未经热稳定性检测后确定,随意标识产品的最高允许使用温度,存在严重夸大现象,各种名不副实的自封为最高使用温度为320℃……350℃的导热油产品比比皆是充斥着我国导热油市场,不仅扰乱了导热油市场,而且对用户产生了误导,用户一旦选择了这种名不副实的产品使用则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这也是我国每年上百起导热油锅炉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使导热油国家标准GB23971-2009有效实施,达到规范市场秩序,保证安全生产,促进导热油传热技术健康发展目的,我国将该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颁布实施。配合标准的贯彻实施,由国家权威检测机构中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特检院)进行产品型式试验及热稳定性试验检测。
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司荣等人对我国使用较多的几类导热油热稳定性进行了研究,试验数据表明:
石蜡基、环烷基矿物油型导热油最高使用温度为300℃,
以加氢基础油为原料的矿物油型导热油热稳定性较未加氢处理过的原料生产的产品热稳定性高,其最高使用温度可达310℃,
芳香基矿物油型导热油最高允许使用温度一般在310℃,个别可达320℃;
以烷基苯为主要成分的普通合成型导热油最高允许使用温度不超过300℃;
二甲苯基醚类合成型导热油最高允许使用温度为310℃;
以氢化三联苯为主要成分的合成型导热油属于具有高热稳定性的合成型导热油,其最高使用温度可达340℃。
这为导热油用户根据工艺及环境选择合适的导热油,提供指导和参考。
通过统计特检院从20114月至20128月末检测的46家60导热油产品热稳定性检测结果看,通过330℃以上热稳定性试验的仅有6个。其中舒尔茨亚太(上海)化学有限公司的SCHULTZ S750氢化三联苯导热油通过了340℃热稳定性试验,变质率仅为5.3%,是同类送检产品中变质率最低的。该产品的最高允许使用温度被评定为340℃,产品标记为L-QD340 GB23971,属具有特殊高热稳定性合成型导热油类型即为名符其实的高温合成导热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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