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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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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4-1-19 11:23
  • 签到天数: 59 天

    [LV.5]常住居民I

    不准重名 发表于 2008-8-2 22: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
            (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
            (三)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四)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千克以上;
            (五)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
                     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千克;
                     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000千克;
                     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000千克;
                     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0千克;

        第四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便运输、保障畅通”的原则。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但对有限定荷载要求的公路和桥梁,超限运输车辆不得行驶。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六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途经公路沿线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审批,必要时可转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协调。
            (二)跨地(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三)在本地(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超限运输的,由地(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第七条 承运人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时,除提交书面申请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和证件:
            (一)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
            (二)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
            (三)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四)车辆行驶证。

        第八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依照下列规定的期限提出申请:
            (一)对于车货总质量在40000千克以下,但其车货总高度、长度及宽度超过第三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15日提出书面申请;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4-1-19 11:23
  • 签到天数: 59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不准重名 发表于 2008-8-2 22: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对于车货总质量在40000千克以上(不含40000千克)、集装箱车货总质量在46000千克以上(含46000千克),100000千克以下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三)对于车货总重在100000千克(不含100000千克)以上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第九条 公路管理机构在接到承运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在15日内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答复意见。

             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需经路线进行勘测,选定运输路线,计算公路、桥梁承载能力,制定通行与加固方案,并与承运人签订有关协议。

        第十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根据制定的通行与加固方案以及签订的有关协议,对运输路线、桥涵等进行加固和改建,保障超限运输车辆安全行驶公路。

        第十一条 公路管理机构进行的勘测,方案论证、加固、改造、护送等措施及修复损坏所需的费用,由承运人承担。

        第十二条 公路管理机构对批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应签发《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

        《通行证》式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印制和管理。

    第三章    通行管理
        第十三条 超限运输车辆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第十四条 承运人必须持有效《通行证》,并悬挂明显标志,按公路管理机构核定的时间、路线和时速行驶公路。

        第十五条 承运人不得涂改、伪造、租借、转让《通行证》。

        第十六条 超限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运载的物品必须与签发的《通行证》所要求的规格保持一致。

        第十七条 超限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且应匀速居中行驶,严禁在桥上制动或变速。

        第十八条 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不应进行超限运输。

        第十九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在公路桥梁、隧道及渡口设置限载、限宽、限高标志。

        第二十条 公路管理机构可根据需要在公路上设置运输车辆轴载质量及车货总质量的检测装置,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检测,对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四)、(五)项限值标准且未办理超限运输手续的超限运输车辆,应责令承运人自行卸去超限的部分物品,并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现场管理,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派员护送。

        第二十二条 在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承运人,应当接受公路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调查、处理,并可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公路造成损害的,还应按公路赔(补)偿标准给予赔(补)偿。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按擅自超限行驶公路论,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承运人拒绝、阻碍公路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第三条第(五)项中,经国家批准生产的单轴轴载质量大于10000千克、小于13000千克(含13000千克)的车辆,暂以国家核定的轴载质量视同轴载限值标准。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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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9 11:23
  • 签到天数: 59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不准重名 发表于 2008-8-2 22: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手上路十大注意事项

    一、贴“实习”标   根据北京市交管局上周作出的规定,9月1日起,凡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司机都应当统一粘贴黄底红字的“实习”标志。有驾驶证的实习司机,10月1日前需要到车管所各分所免费领取该标志。
      二、调整座椅位置、后视镜位置
      座椅调整有两个目的:舒服和安全。如果乘坐不舒服的话,可能会影响驾驶员的情绪,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出于安全的考虑,踏板(油门、制动)踩到底时,腿部应仍有些弯曲,以有利于紧急情况下腿部及时施力。后视镜的调整是为了消除视野盲点。后视镜不仅能够看到车辆后部和两侧的交通情况,还应适当看到自身的情况。这样可以更有利于倒车和停车。
      三、待电脑自检完毕后再启动
      对很多电喷车来说,车辆在打开点火钥匙时,行车电脑都会进行电脑自检,以消除行车时的安全隐患,其检查项目一般包括ABS、制动系统、润滑系统、ESP系统等多项。汽车电脑自检的时间一般比较短,大概三四秒钟左右,此时最好不要启动,待各项仪表都正常后,再启动车辆。
      四、松开手制动
      新手还容易犯一个错误,就是冷启动走车时,忘记松开手制动。虽然此时如果油离配合好,车辆一样可以行驶,但是车辆的损耗会增加,油耗上升,而且还会伴随着焦糊的气味。新手在等红灯时,拉起手制动,然而车辆再行驶时就忘了松手制动。
      此时,如果车辆起步熄火,最容易急得满头是汗,又找不着毛病。建议新手先养成“走车就松开手制动”的好习惯,免得车辆受损,自己着急。
      五、勿高速时空挡滑行
      一位汽车维修专家曾表示:低速空挡时的制动距离和有挡时的制动距离相差不多,有些老司机做空挡滑行其实不是为了省油,而是防止车辆熄火。新司机对于一些驾驶习惯应该有所甄别地合理学习。
      六、超车、并线时打转向灯,多看后视镜
      不打转向灯就超车、并线,是很多事故的诱因,也是很多新手犯错挨骂的“老借口”。对于“跟车太紧”的新手来说,这种情况的危险系数更大,容易发生追尾和被追尾。比如没有安装宽曲率后视镜的车辆,如果司机没有扫视到车身两侧,就容易忽略两侧并行的车辆。如果后面来车过快、车身过小的话,前车在并线时就容易剐蹭。
      另外,打左转向灯时主要看左后视镜,打右转灯时主要看右后视镜,连续超车时必须时时观察左右后视镜里车身两侧的情况。
      七、路口前要及时并线
      老司机常说新手:在路口前(150米左右)不并线,非要等到路口才恍然大悟,然后紧急掰轮、影响交通。
      新手的情况不仅是手生,而且路生。对道路的不熟悉,最容易导致在路口处左顾右盼,无所适从。提前想好怎么走,路口前勤看几眼路标指示牌,就不容易犯错了。另外,在长直路面上行驶,新手要养成眼界开阔的习惯,不要紧盯着车辆前方的几十米远的地方。
      八、过弯时切忌高速
      车辆在转弯时都会出现侧倾,而且侧倾幅度会随着车速的增加而加大。新手由于对车辆性能不了解,不知道车速和道路弯度如何匹配,所以建议不要高速过弯。
      高速过弯时司机身体容易倾斜,同时导致司机对方向盘的控制力不够。
      九、紧急情况下使用双闪警示灯
      如果新手在路上发生紧急情况,最好使用双闪警示灯,其意义是警示后车“此车出现意外情况,请注意”。“双闪”在仪表控制盘上是一个带有红色三角形标志的按钮,按下即可。尤其是在高速路上,不旦要打开“双闪”对后车进行警示,还要配合使用三角警示牌。否则就容易发生后车追尾等事故。
      十、驻车时别忘拉起手制动
      停车后,不要忘记拉起手制动。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溜车,特别是在坡形路面。老司机常讲:开车首先要从停车开始。所以对于新手来说,“停车拉起手制动”是养成合理用车习惯的第一步。

    该用户从未签到

    joeyliu 发表于 2008-9-26 22: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以为是论坛新手!:lol: :lol:

    该用户从未签到

    joeyliu 发表于 2008-9-26 22: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上!:lol: :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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