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硅宝科技;股票代码:300019)已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经初步协商,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初步作价人民币 5 亿元左右(最终的交易价格由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与公司同属有机硅行业,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符合公司外延式发展的要求和方向。
公司停牌期间将聘请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进行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目前公司已确认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 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29 日开市起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复牌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意向性协议;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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