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午间,宏达新材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德洪的书面辞职报告。宏达新材表示,朱德洪因年龄、身体等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等全部职务。
6月18日,宏达新材发布公告称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分别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该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朱德洪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对二者予以立案调查。
今日公告中,宏达新材称,朱德洪辞职后,将全力以赴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同时,朱德洪在辞职报告中表示,由于宏达新材“信息披露涉嫌违规违法”被立案调查的责任在其本人,自愿为此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接受一切处罚,并同意在案件未结案之前,冻结江苏伟伦持有的全部宏达新材股票。
资料显示,江苏伟伦投资目前持有宏达新材16525.93万股。
报道称,今年5月21日,宏达新材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于2014年5月29日进行的一笔2000万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因经办人当时操作失误,导致无法回购,因此该笔交易调整为股份减持,不再进行回购。
公告中提及的伟伦投资为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而宏达新材实际控制人朱德洪持有伟伦投资51.58%的股份。去年5月,因宏达新材对外投资急需资金,朱德洪指令伟伦投资做了这笔约定回购式交易。但因操作人员理解偏差,将其误操作为大宗交易减持,减持价格4.69元,共套现9380万元,占总股本4.62%。
据相关规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对象为有资质的证券公司,回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但宏达新材承诺的购回时间却在2016年5月29日前。因此,从交易对象到购回期限,宏达新材均与相关规定不符。
目前,宏达新材股票仍处于停牌中,上一个交易日已经是2014年12月9日,当日收盘报价8.93元跌9.98%。(来源:中国网财经)
关于宏达: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7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4]5号文批复同意,由镇江宏达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2月13日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名称为“江苏宏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4月18日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要生产有机硅单体及高温硅橡胶系列产品。2004年2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将其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于2008年2月1日在深圳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211),成为国内首家硅橡胶行业的上市公司。
事件回顾: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因筹划关于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1日开市起停牌。
6月3日,停牌长达半年时间的宏达新材公布了重组预案,该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资产及配套募集资金的一系列交易,实现分众传媒借壳上市。
6月1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于6月17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朱德洪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朱德洪予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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