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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怀远县政府依法关闭了8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机硅小化工企业,进行整体收购。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小化工企业关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102号)文件精神,对怀远县经济开发区8家有机硅、小化工企业实施整体退出。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倪涛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二是制定退出补偿方案;三是严格时间期限。截止11月底,蚌埠新瑞有机硅有限公司、金诺特有机硅有限公司、蚌埠意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安徽凯德硅业有限公司、蚌埠佳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德佳有机硅有限公司、安徽省撒特壮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朗狮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这8家企业全面退出,怀远县政府共补偿8家企业5394万元,8家企业的整体退出,消除了县经济开发区的又一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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