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有机硅

搜索
查看: 369|回复: 1
收起左侧

下班回家顺道买菜出意外应算为工伤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22-8-26 21:09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06010101941 发表于 2014-8-20 14: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20日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什么是合理时间?这个合理时间可以说比较宽泛,用我们的话来讲就是应当具有正当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表示,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

      对于“合理路线”的范围,赵大光举例称,“比如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是不是合理的路线,是不是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必须的活动呢?我们认为都应当包括在内。所以理解这一条规定,我们要抓住一个关键词就是‘合理’。”


  • TA的每日心情

    2022-8-26 21:09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06010101941 发表于 2014-8-20 14: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龙舒河畔是故乡[安徽池州]


        支持!顺道买菜为合理时间,法律也应有人性化。



    新材料微商城二维码

    让社区更精彩

    • 反馈建议:liuheming@acmi.org.cn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9:00-17:00
    027-87687928

    关注我们

    Copyright   ©2015-2016  有机硅  Powered by©Discuz!

    浙公网安备 33018202000110号

      ( 浙ICP备09010831号-3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