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企业发展报告2012》摘要
《中国企业发展报告2012》(以下简称“《报告》”)由“企业发展环境”(赵昌文、贾涛、周健奇、亓长东、张永伟、周克成撰写)、“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陈小洪、张政军、王怀宇、李志能、朱鸿鸣撰写)、“中小企业发展”(马骏、王继承撰写)、“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李兆熙、项安波、范保群撰写)、“中国企业走出去”(肖庆文、马淑萍、张政军、贾涛撰写)、“中国企业并购与重组”(许召元、张文魁、陈挺、赵靖萱撰写)和“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李国强、周燕、张志忠撰写)共七章组成。
一、关于企业发展环境:《报告》认为2011年中国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很严峻,2012年中国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可能更困难
从国际来看,2011年的国际经济十分动荡,仍然处于缓慢的、不确定的复苏进程中。美国经济虽持续复苏但仍然增长乏力,充满了不确定性;欧洲深陷危机之中并仍有蔓延趋势;日本经济持续低迷且短期内难以真正复苏;新兴经济体面临通胀压力和经济下行风险;而2011年中东、北非局势持续动荡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不容小视。从国内来看,中国企业可能进入本世纪以来“最困难”时期。2011年,内外部市场增速放缓;劳动力成本仍将上升,且为中长期趋势;原材料价格仍然上涨,但涨幅走稳甚至小幅回落;用地紧张将持续推高土地成本;人民币升值步伐难以停顿,但不会突然大幅升值;节能环保的压力将长期存在;银根仍可能偏紧,但信贷投放结构可能有所偏向。
展望2012年中国企业的发展环境,《报告》认为,首先,中国经济中长期仍然处于战略机遇期并有保持较快增长的潜力。对中国经济的信心源自以下几点:第一,我国仍然处于城镇化和工业化较快发展的阶段;第二,我国广阔的区域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了较大的腾挪空间;第三,我国正处于居民消费进一步扩大升级的阶段;第四,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国产品仍然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
但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经济正处于调整期和闯关期。
首先,在2015年左右中国经济增速可能下台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采用了三种不尽相同但可相互验证的方法,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历史进程和前景进行了分析,预计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很有可能在2015年前后下一个台阶,时间窗口分布是2013-2017年。
其次,中国经济面临的真实挑战是翻越“高收入之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经过研究认为,在工业化高速发展阶段结束之前,中国落入与拉美国家类似的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较小;中国面临的真实而严峻的挑战,是在工业化高速发展阶段之后,能否有效化解该阶段积累的各种结构性矛盾和财政金融风险,并将低成本要素驱动为主的增长转变为创新驱动为主的增长,进而顺利跨越高收入国家门槛。
再次,中国经济发展方式面临主动转型。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也暴露出我国在经济增长结构、产业结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
综合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预测分析与判断,《报告》认为,2012年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可能有以下几个要点:一是货币政策上需要继续稳健;二是财政政策上应该趋向更加积极,尤其是民生领域和中小企业的发展;三是产业政策上需要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实体经济的支持。
对于企业而言,一是要厘清认识,2012年将可能成为中国企业本世纪以来的最“困难”时期,“调整”与“闯关”势在必行,要重新审视发展战略与发展模式;二是要深入研究“最困难时期”的“危”与“机”,主动调整;三是要树立“闯关”意识,提高管理与效率,加强创新与品牌,培育核心竞争力。
二、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报告》认为改革30年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大大降低,近5年下降之势趋缓
国有企业改革已实现政企政资初步分开,来自股东对国有企业的约束大大加强,国有企业治理的规则性加强。国有企业逐渐成为独立市场竞争主体,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也成为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途径,通过改制、重组上市和收购,很多国有企业发展成为企业集团,多数企业初步建立起了比较规范的公司治理框架。
目前仍存在不少尚未解决体制和机制的问题,影响了国有企业有效治理和效率改善。有必要深入探讨针对国有资本的国家所有权政策,并研究该政策的有机构成以及与公共政策的关系,真正做到行政管理、所有权主体和企业经营之间关系的科学、合理、有效,从而进一步使国企功能目标更加清晰化,进一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目前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有以下新趋势:
1.核心资产改制上市成为产权多元化和改善公司治理的主要方式。近年来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在产权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有了长足进展,产权管理制度趋于完善,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加快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推动主业整体上市或分板块上市,积极利用资本市场等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
2.不断探索完善公司治理。截至2010年年底,国资委针对董事会建设共出台了16个指导文件,中央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企业扩大到30家,在这30家建立了规范董事会的央企中,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席位占到半数以上,有5家企业董事会由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全部由外部董事担任,建立了中央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
3.考核的中长期激励因素有所增强。目前对国企考核体系中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引入分类考核办法,以求考核符合企业个体实际情况;二是在中央企业全面实施经济增加值(EVA)的考核,意在从资本效率角度而非企业财务业绩的角度来评估企业的绩效。但目前仍然存在一刀切和年度考核过分依赖财务指标、指标个性化不足等问题。
4.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趋于活跃。国企并购发展是国企、特别是央企在本世纪以后较快发展的重要原因。尽管民企并购重组日益活跃,但大企业并购中的主体还是国企。央企并购地方国企或上市公司较多,主要出现在钢铁业、有色金属业、煤炭业、化工、电力等行业。一些地方国企自主性、主动性并购增多。
5.发展战略以主业突出且相关多元发展为主。进入本世纪,中国国企逐渐走出困境,开始探索新时期的发展之路:一是逐渐明确主业,相应调整企业的业务结构;二是与内源发展(通过内部投资及结构调整发展)结合,并购发展成了国企发展的重要方式。
6.日益重视海外投资经营。国有企业走出去日渐增多,走出去地域、行业及方式丰富化。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目前仍主要是为了获取自然资源和资金资源。国有企业走出去的地域,亚洲是最重要的对外投资目的地,对欧美国家的投资逐步增加,对非洲的投资迅速升温,对拉美地区投资异军突起。跨国并购等新投资方式成为重要的对外投资手段。
7.日益重视创新发展。许多国有企业从战略高度日益重视技术创新,将创新定为企业发展的目标。不少国企持续增加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技术创新成果日益增加,不少国企重视用内部开发和外部合作、引进消化、并购等多种方式获得技术资源和能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许多大型国企已开始形成比较完善的企业研发体系和系统能力。
8.国企财务策略和行为出现一些重要特征。国企重视在资本市场融资,融资的方式包括IPO上市融资和资本市场的再融资,国企仍然十分重视银行贷款融资,资金运用方向和方式日益多样化,多数企业资金用于发展,面向内部的投资、对企业外的投资和海外的投资开始增加。
9.央企产融结合的广度、深度和工具多样性都在增加。我国产融结合主要体现为产业投资金融。央企产融结合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目前大部分央企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产融结合,总体看已经比较广泛,但产融结合的深度尚浅,与GE和三星集团等国际知名的产融型集团仍有很大的差距,央企产融结合工具多样,但各类工具运用频率存在较大差异。产融结合主要动因在于获取潜在收益。以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报告》认为就业是民生之本,中小企业乃就业之基;创新是强国之路,中小企业乃创新之源
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必须从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中小企业的重大战略意义,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上升为重要的国家战略,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重在鼓励创新,重在吸纳就业,重在扶小扶微。建议:继续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以小型和微型企业为重点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中小企业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等。
营造良好环境是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切入点,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一是认真清理市场准入和前置审批。建议组织专门力量,独立客观公正地全面梳理各部门设定的市场准入和前置审批项目,认真权衡利弊,向国务院提出具体建议。二是建立有效的涉企收费维权机制。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继续清理与行政许可相关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在总结推广地方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多种涉企收费维权机制。三是切实加强反垄断执法。
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不仅社会效益显著,可以降低失业,减轻社保负担,也有利长期税源培植,增加财政收入。一要建立有利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梯度税收优惠体系。在流转税方面,继续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在所得税方面,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税收负担,对小型企业统一适用优惠税率,对个体工商户参照个人独资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并适当提高起征点。二要显著增加财政对中小企业投入。重点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国内外市场开拓、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发展等项目。
加快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中小金融服务机构,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出路。同时,进一步引导大中型商业银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还应消除政策障碍,加快发展风险投资、产业投资、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为导向,以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式发展和参与产业配套为核心,以培育主体与完善机制为重点,大力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布局,加快构建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引导,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的专业服务机构和社会服务主体为支撑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形成“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运行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加强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的规划,支持引导科研机构开发中小企业急需的技术;依托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开展技术推广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和管理培训以及技术咨询服务;发挥企业间组织和行业协会作用,鼓励企业联合创新;通过税收减免、资金补贴等扶持技术服务机构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试验、检测、标准认证、技术交易、专利代理等服务;鼓励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帮助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允许中小企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税前扣除,加强企业设备更新能力。另外,完善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推动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资源环境政策,根据行业特点制定科学的技术标准,依法行政,避免“一刀切”、“强行拉闸”等极端行为。
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发展中小企业重要意义的认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将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国家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摆上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考核指标。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管理体制,建议充分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指导作用,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部门职责,重点加强和完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充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力量。时机成熟时,可考虑设立高规格、有权威的专门机构,专司中小企业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的发展,《报告》认为在华外资企业的数量不断扩大,质量日益提高。
外资企业既分享了中国改革开放32年以来经济高速发展的成果,也促进了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工业仍是引进外资主要部门、服务业吸收外资开始大幅增长;东部沿海仍是外企集聚区域;港台、欧美与日韩为在华外资企业的主要来源地;投资的主导方式 “独资化”倾向明显;外资企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吸引外资,已从弥补“储蓄和外汇双缺口”为主转向优化资本配置、促进技术进步和推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利用外资规模扩展、质量提升,正在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另一方面,外资流入的产业导向日益强化,外企在华分布的产业结构继续优化,外资企业区域布局得到改善,开始突破区位瓶颈、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的比重有所提高。近年来,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较快发展主要得益于服务业以及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的大幅增长,增幅分别为28.6%和27.6%。
工业仍是引进外资主要部门、服务业吸收外资开始大幅增长,从外资企业在三次产业间的构成特征来看,第二产业比例开始下降(从2004年的75.0%下降到2009年的55.6%)、服务业比例上升(从2004年的23.2%上升到2009年的42.8%)的趋势较为明显。从外企在产业内部的构成特征来看,外资企业在第二产业内部分布特征主要集中于工业部门,建筑业分布比较少。工业一直是中国引进外资的主要部门,尽管近年比例下降趋势明显,但2010年工业利用FDI比例仍有50.9%,依然是利用外资最主要的部门。
东部沿海仍是外企集聚区域,中西部地区的新设立外资企业家数和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分别只占到东部的 19.2%和 17.7%,远远落后于东部;但从发展趋势来看,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占全国总量的比重的增速已超东部。外企在华的区域分布正在改善。
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的主导方式发生变化,“独资化”倾向明显。最近10年,三种主要投资方式中,外资企业占外商直接投资的比例从2000年的47%上升到2009年的76%,无论是协议金额、实际利用金额还是新设企业数,外企独资经营方式所占比重远远超过了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两种方式的总和,成为外企在华直接投资的主导方式。
港台、欧美与日韩为在华外资企业的主要来源地;2011年1—7月,香港特区、台湾地区、日本、新加坡、美国、韩国、英国、德国、荷兰和法国等前十位国家/地区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占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91.76%。
同时必须看到外资企业的投资流向集中加剧了中国产业结构失衡;外资企业投资的优区位导向加剧了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外资企业对技术溢出的阻碍、对国内人才的吸纳加剧了本土企业的技术依赖和产业空心化。公平竞争失衡、核心技术缺失和产业空心化、隐性成本加大、对外资企业依存度提高、外资企业潜在垄断等问题导致了各界对中国产业安全的关注。整体而言,外资企业影响大的行业在增加,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外资影响大的行业增加较多;但按不同的安全警戒线标准,有不同结论。外资控股领先行业以外向型、重要器件、日用消费品行业为主,近一半为市场寡占型行业;但与产业安全关系密切的战略性行业,主导企业以本土企业为主。这类产业主要是稀缺资源、能源、国防、重大装备、基础服务、金融行业。上述行业除IT电子、汽车外,工业、金融、农产品流通及加工 (除大豆等部分产品外)、重要服务业内领先企业目前仍以本土企业为主。
中国外资立法经过32年的发展,呈现出开放力度由小到大、企业形态由低到高、开放范围由窄到宽、发展态势由“点”到“线”再到“面”的变化特点。30多年来的中国外资政策演变呈现为从“框架型粗政策”向“体系型政策群”转变,从“优惠政策”单向作用向“优惠政策”和“环境优化政策”、“产业政策”协同作用转变,从“引资政策”向“选资政策”转变,从“政府主导型”向“企业市场竞争主导型”转变的渐进式发展趋势。中国引进外资政策的主要趋势是进一步“去身份化”,即不再根据外资身份给予优惠政策,转而强调“三认同”原则,即产业认同、区域认同和项目认同,推进外资进入鼓励产业、鼓励地区、鼓励项目。
外商直接投资主导方式 “独资化”是中国投资环境日趋完善的直接结果,是中国对外商投资逐步放松管制的必然结果,是中国经济长期保持快速稳定增长的间接反映,是外商企业更有效实施全球战略、国际生产一体化的外在体现,是外商企业提升经营控制权的内在要求反映,也反向说明“合资”、“合作”组织方式存在一定弊端。
在华外资并购投资 “趋势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并购成为全球国际直接投资的主导方式。在华外资并购的规模和领域不断扩大。外资企业在华并购潜力巨大。
跨国外资公司在中国呈现 “地区总部化”态势;在华设立研发中心成为热点,外商设立研发中心的速度明显加快,研发资金投入明显加大,技术成果显著、基础研究在加大。
中国利用外资政策进一步趋向“国民待遇”,中国吸引外企、利用外资开始从规模导向转为质量导向。外资企业在中国除了面临政策与投资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外,还面临成本上升、通货膨胀、人民币升值和市场衰退等挑战。
五、关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报告》认为:中国企业还没能因为危机而大幅加快“走出去”;中国企业“走出去”仍在艰难前行;针对中国企业“走出去”争议不断,争议在所难免;中国企业“走出去”要尽快克服投机心理,要保持长期心态和持续投入,将“走出去”作为基本战略,一步步走实。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经济进入调整期。十大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都把支持企业 “走出去”列为应对危机之策,跨国并购作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重要方式之一,被视为参与全球资源配置、扩大全球市场份额、获取尖端技术和制造品牌的重要手段。在后危机时代,跨国并购不仅让中国企业进一步融入全球化经济,还给目标国传递着更积极的憧憬,即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机会。但中国企业还没能因为危机而大幅加快“走出去”。危机造成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大幅下滑,然后缓慢恢复;我国对外投资也是先大幅减速,再恢复较快增长。未来全球和中国直接外资发展都有不确定性。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也没有当年日本企业那么强势和咄咄逼人。从结果上看,中国企业“走出去”仍在艰难前行,并没有像人们期待的那样可以“乘人之危”而大幅加快“走出去”步伐。
尽管中国企业“走出去”并没有咄咄逼人,但仍遭遇种种非议。近年来国际社会比较密集地出现了针对我国企业对外投资行为的争议或非议,主要包括对能源和资源安全的争议,对军事安全的争议,担心技术被中国“抢走”,担心中国国有企业会得到政府不透明的支持,对劳工权利保障、环境破坏和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等问题的争议,以及泛化的“中国威胁论”。这些争议有的真实反映了目的国各方利益诉求,值得认真关注;有的出于误解,也有的充满敌意,需要认真而灵活进行应对。针对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并购的争议并不是突如其来,类似争议过去出现过,在其他国家的企业身上也出现过。针对中国企业的这些争议在所难免,实质上是伴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壮大、中国企业“走出去”增多而增多的。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增加是必然,而且将在较长期内持续增加,所以争议也将长期存在。
在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自身也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易遭非议。一是部分中国企业过于“功利化”,未将企业自身利益与东道国利益有机结合,引起东道国不满;二是中国企业整体公关与协调的不足;三是以央企为主的国有企业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绝对主力,更容易遭受非议。国有企业尤其是国资委监管的央企一直是“走出去”的绝对主力,其一举一动也颇受关注。进入世界500强的国有企业越来越多,央企“走出去”步伐也越来越大,但能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仍尚存疑问。非议背后,应当认识到“走出去”不能只重获取。
中国企业“走出去”需由获取导向转向价值创造导向。中国企业“走出去”经过多年尝试,已经积累了许多经验和教训。后危机时代,“走出去”的机会并不在于收购低价资产,而在于能否在全球产业链上有所创造,能否在全球竞争格局调整中,发现新的创值空间。
一是应在深化国际合作的基础上推进“走出去”战略,合作是“走出去”的基础。企业“走出去”不要做“独行侠”。我国企业跨国并购不可能一帆风顺,遇到障碍和挫折也是情理之中,关键是要总结经验,不断进步。
二是在社会各界应协力为企业“走出去”创造更有利的环境,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体制环境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应尽最大可能减少坐在家里的各种审批,建立更广泛的部委协调机制,为企业“走出去”提供资源支持,支持半官方机构和民间机构与企业一起“走出去”,协助企业在境外建立良好投资环境。
三是在企业“走出去”要履行社会责任,要有长期心态和持续投入。
六、关于企业的并购重组,《报告》认为:并购重组的数量和规模快速发展;跨境并购恢复发展;并购重组出现新特点;促进并购重组的政策取向进一步明确;并购重组进入新阶段;并购重组依然存在诸多障碍和发展风险,需要密切加以防范和解决;在经济调整期尤其需要加快并购重组步伐;综合把握垄断与竞争的关系,培养与行业要求相适应的集中度;应坚持以市场力量为主推进并购重组。
2010年我国全年共完成并购重组案例2115个,比上年增长40.3%,2011年上半年并购重组数量更比上年同期增长60%以上,显著快于2002—2009年间平均6.8%的增长速度。随着并购重组数量增加,并购总金额也在迅速增长。2001年并购重组总交易额为134.5亿美元,2010年增长到820.2亿美元,十年间增加了约6.1倍,并购总金额增长速度显著快于并购数量的增长。2011年上半年,投中集团的监测报告显示,并购总金额增长9.1%,保持了继续增长的趋势。
内资企业的海外并购再度活跃。 2008-2010年,我国海外并购数量分别为33、38和57笔,保持了持续增长的趋势,不过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10年并购金额从上年的161亿美元下降到132亿美元,但2011年上半年共完成海外并购46起交易,同比增长31.4%;涉及金额147.38亿美元,同比增长106.8%。
外资并购有所回暖。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许多外国公司经营业绩下降,在我国的并购速度也有显著下降。但2010年以来外资并购开始回升。全年外资并购共44起,比2009年的33起增长了1/3。2011年上半年外资并购案例共完成34起,同比增长36.0%,交易总额同比增长高达368.7%。
我国企业兼并重组显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一是虽然以资产套现和再融资为目的的并购重组仍然较多,但主要以完善企业上下游产业链、促进企业相关业务适度多元和改善市场结构的并购重组在逐步增加。二是外资并购由关注知名大型企业向一般公司转变,由全资收购向取得实际控制权或收益权转变。三是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中,以面向技术和市场为目标的并购开始增加。特别是2010年吉利成功并购沃尔沃,显示我国企业以海外技术和市场为目标的并购越来越受到重视。
促进并购重组的政策取向进一步明确。2010年8月28日国务院以国发(2010)27号文的形式发布了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该文件明确提出要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制度障碍,并具体提出了8个方面支持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相关部委根据国务院意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后续配套措施,对推动我国企业并购重组将有里程碑式的重要作用。2011年我国还进一步完善了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国办发 〔2011〕6号文明确了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安全审查范围,规定了安全审查的内容、工作机制和程序,基本建立了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审查体系,使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程序更加透明、规范,有利于促进外资并购有序发展。随着并购重组的政策环境显著改善,2010年以来我国企业并购重组的数量和规模快速增长,境内并购和海外并购出现了许多有影响力的重要案例,我国并购重组开始进入了新的阶段。
并购重组依然存在诸多障碍和发展风险,需要密切加以防范和解决。
一是民营企业在并购重组中处于不利地位,并购重组加快可能引发 “国进民退”和经济运行效率降低。我国民营企业在规模和资金丰裕程度上都远不如国企,而并购主要以规模和资金实力为主,这样就会导致即使在平等的制度安排下,也可能出现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结果。
二是并购重组过度发展有可能会在某些行业产生垄断现象,这会降低行业竞争程度,不利于长远发展。有些产业政策直接提出了要促进某些企业进行并购,这就很容易出现对并购审查不严或放松监管的可能,直接导致部分行业垄断程度加深。
三是海外并购发展过快容易付出巨大成本。我国企业在过去几年资产和利润增长很快,但这并不代表管理能力同等幅度提升。国内许多公司对国外政策、规则不熟悉,对各类陷阱缺乏警惕性和辨别能力,很容易导致并购成本过高。
在经济调整期尤其需要加快并购重组步伐。从各国经验看,经济困难与调整期往往是并购重组大量涌现的阶段,是高效率、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获取更大市场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企业加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的阶段。面对当前我国经济大环境的复杂和困难局面,企业更需要通过市场化并购重组,重新整合、配置生产能力,提高自身实力和应对困难环境的能力。
综合把握垄断与竞争的关系,培养与行业要求相适应的集中度。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保持合适的行业集中度至关重要。行业集中度过低,缺少大型龙头企业,往往不利于行业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和技术进步,特别是在国际竞争环境下,不利于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但过高的垄断程度也会显著弱化企业间的市场竞争,垄断企业可以利用垄断力量获取巨额垄断利润,很容易失去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快技术进步的压力,也会产生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差距更大的可能。并购重组的结果往往是大企业更快发展,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相应的行业竞争性降低而垄断程度加大,因此严格执行反垄断法,防止企业过分集中导致垄断程度显著增加、经营效率降低的情况。
应坚持以市场力量为主推进并购重组。政府较多参与并购重组工作是我国的一个特点,例如在我国许多产业政策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扶植具体的企业或者企业集团,这既有我国政府对经济参与程度较深、管理权限过大的原因,也有国有经济部门比重高的因素。在政府部门大力促进并购重组的背景下,行政主导的程度过高,很容易会促成一些效率不高、结果不佳的并购。因此要真正按照国务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意见的要求,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通过完善相关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激励企业自愿、自主参与兼并重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