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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改变谁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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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ma 发表于 2006-1-4 20:2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学者形容目前的国企改制,是“在马背上划道道,划得再多,也不会变成斑马”。

  中石化获得百亿元人民币巨额补贴一事,是在央企的马背上划下的最新一道。考虑到数额之巨,牵涉面之广,可以认为这是有关决策部门深入思考之后的结果,绝非一时兴起。

  对于补贴的合法与合理性,论者已多,笔者无意置喙。值得关注的倒是,这一事件以及围绕中石化的一系列变革举措所反映的两个变化:新的产权所有人即最终获益者正处于重新组合的过程中,大型垄断国企内生“血液循环系统”正在形成。

  不管中石化是以什么样的理由获取这笔巨款,一个问题是:这笔巨款的最终认领者是谁?分食94亿多元补贴的是中石化及其附属公司自不必说,同时获益的还有海内外的投资者:补贴公告一出,中石化股价创上市后新高。

  作为中国创利最多的央企大户之一,中石化与中石油等企业正在借股改契机实行私有化。2004年年底,中石化完成了对燕山石化的私有化;2005年11月初,开始执行对镇海炼化的私有化计划。摩根士丹利一份研究报告指出,以2004年年底相关公司的账面值计,若中石化全部以现金收购其附属9家公司的公众持有股份,中石化约需要支付35亿美元。这笔钱恰与中石化前后所获的资金相符。今年10月,中石化获得100亿元短期融资券,加上此次一次性补偿,以及预计增发的100亿元短期融资券,共有近300亿元人民币,所谓万事俱备,正可施展拳脚。

  重组上市与私有化是中石化的产权从集中到分散再到集中的过程,政府和部分大股东、海外股东将成为新的产权所有人。这一过程由于有中央财政的鼎力襄助,前景向好。

  这是个弃旧寻新的过程,也是权力再集中的过程。但由此引来的问题是:央企的公共性、全民性,与利益的重新组合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权人的利益冲突如何解决?以此次百亿元补贴为例,在纳税人毫无话语权的情况下,强行让纳税人让度自身的利益,来保障企业与股东的权益,并以特殊优惠政策为其前导,于理不合,于法无据。

权力集中与资本集中相伴而行,中石化内部自足的血液循环系统正在形成。可资佐证的典型事例是,成立资产经营公司、附属公司私有化、参与资本市场。

  日前,中石化成立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共涉及资产1000多亿元。与资本输出渠道的封闭不同,中石化在强化资本市场的参与度。近日轰轰烈烈的广发行收购大战,中石化粉墨登场,参与法国兴业银行—华闻竞标团,成为重要角色。中石化高层人士称,其财务公司的结算量已经突破3万亿元人民币,称得上实力雄厚。

  在改革的过程中,中石化正汲汲于成为横跨主要利润成长行业的巨无霸公司,认为中石化实力不足,因此需要财政拨款,未免小觑了中石化。

  中石化的个案是国资委政策的一个缩影。作为出资人代表,国资委从2005年开始,以中国诚通控股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为试点,组建资产经营公司,推进央企重组。相应地,也公开提出了编制国资预算和收益权的要求。

  从大处说,国资收益权当然就是国家与全民的收益权,但亦可坐实为国资委与央企、股东的收益权。我们不得不正视央企在寻找产权所有人过程中,其产权保障与央企公共性之间逻辑上的混乱之处。在国资的重组过程中,究竟应该通过怎样的路径找到自己的所有者,或者说,那些理论上的所有者———全体国民的利益如何体现,已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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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ug 发表于 2006-1-5 08: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融融领导有方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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