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2024-1-19 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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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实施4年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从制造业来看,截至2008年底,我国有70多家风电设备整机生产企业,近百家零部件生产企业,总生产能力已接近100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连续翻番,2008年当年完成装机容量620万千瓦,超过过去20年的总和,累计达到1217万千瓦,已居世界第四位。太阳能光伏生产能力达到2000兆瓦,先后有20多家光伏发电企业在海内外上市。太阳能热水器年生产能力达到2500万平方米,累计使用量超过1.3亿平方米。特别值得称道的是,在当前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大背景下,新能源行业仍然得到各类投资商的追捧,更彰显了新能源“风景这边独好”的态势。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不断有各地提出建设各种类型的新能源产业基地的报道,可以说,地方政府已经拉开了轰轰烈烈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的序幕。从新闻报道来看,各类所谓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几乎覆盖了全国各省区市。人们不禁要问: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是否热得过头了。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对新能源产业基地进行深层次的思考。
真正意义上的新能源产业基地还没有
首先,何谓新能源产业基地?目前,对于新能源产业基地还没有人给出清晰的定义。可以认为新能源产业基地是新能源产业集聚的载体,是由相关企业构成的新能源企业集群。在这些企业中,有提供高科技技术支持的研发企业,有产品生产企业,有在经营管理方面富有经验的经纪公司等。这些企业构成立体的多重交织的新能源产业链。作为一个新能源产业基地,它应该具备以下明显特征:
适应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需求,以高科技为支撑,具有持续创新能力;以高科技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为目的,服务于本国或本地区新能源产业发展;具有一系列旨在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创新模式和机制;能够吸引并集聚一批具有强大竞争能力的新能源企业集团;是新能源装备技术中心、制造中心、信息中心、物流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中心;是新能源领域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国际合作的产业示范基地;是未来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的战略支撑点。
如果按照上述特征来考量国内出现的所谓“新能源产业基地”,可以说,至少目前还没有几个能够达到新能源产业基地的标准,就是说,我们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新能源产业基地,我们在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基地建设完全必要
有无必要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尽管最近几年,新能源产业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无论从产业规模、技术水平、研发能力、市场成熟度,还是体制机制完善等方面,我们与国外相比,差距还是很明显的。以风机制造为例。我国风电产业的整体水平仍然较低,研发基础薄弱,缺乏研究平台,研发人员匮乏,兆瓦级以上风电机组的整体设计能力弱,整体设计技术仍有改善的空间,产品更新换代慢,某些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严重不足,关键技术的消化和自主创新能力还有待加强,基础研究薄弱,缺乏国家级的风电技术研发平台和持续深入的基础研究,没有形成有效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研发体系,行业间缺乏协作和联系,研发人员缺乏。再以太阳能电池制造为例。国内的光伏电池高端生产设备依赖进口,能耗高,污染重,不能达到全物料循环。薄膜电池、聚光电池和新型太阳能电池方面投入不足,商业化进程缓慢,国内市场尚未启动。
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现状却客观上对我国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了以下要求:要以产业基地为依托,将优势产业纳入相对集中的区域,发挥基地内新能源产业的集聚作用,实现要素资源共享,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推定产业的规模化和技术进步;要发挥优势、整合资源,推动产业升级,培养重点企业,扩大市场规模,集中人才、技术、产业优势,整体提升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要形成科研、生产、技术服务的协作机制,建立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技术转移、检测认证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平台;要通过区内产业的扩散作用,加强技术、资金、人才、信息的流动,实现上下游相关产业的配套,拉长产业链,形成若干具有国际影响的新能源产业基地。
从以上分析来看,加快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是完全必要的。
新能源“绿帽”不是谁都能戴
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从上文所述新能源产业基地所具有的特征可以进一步归纳出新能源产业基地的条件:基地所在地应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应有便利的铁路、公路、航空或水运与外界相连,处于区域经济产业带的核心位置,有广阔的市场腹地;当地已经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新能源企业,且初具规模,产业链完整,对当地经济带动作用明显。体现在工业总产值较高,出口创汇能力强,研发和制造企业齐备,目标市场明确,人才教育培训和产业服务等配套体系完善;有良好的政策环境。地方政府能够及时出台相关办法从财政、税收等方面切实落实国家新能源产业优惠政策。地方政府可以设立新能源产业基地发展扶持基金和新能源产业基地技术创新基金,实行对申报知识产权的申报费用给予全额报销制度等来激励企业的创新行动;有相应的组织机制。地方政府可以成立专门的协调小组,对基地内项目备案、审批实行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快速办理项目前期手续,提供及时到位的公共服务;具有以当地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的技术创新平台。建立大学、专业产品研发中心和企业一体的新能源产学研体系,形成培养科研实力雄厚、独具特色的新能源和能源设备技术研发队伍等。
上述条件是规划建立新能源产业基地首先应该考虑的。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就不可能建成符合新能源产业发展和与本地社会经济密切联系的新能源产业基地。举例来说,某市为建设国家级新能源产业基地,在北京举办了一个研讨会,与会的各位领导、专家和学者们一致认为,该市具备建设国家级新能源产业基地条件。据有关报道中,该市建设新能源基地的条件仅仅是因为“该市煤炭储量丰富”。煤炭储量丰富就可以建设“国家级”新能源产业基地,而且得到与会领导、专家和学者的“一致”赞同,确实令人费解。
从新能源包括的范围来看,只有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小水电、海洋能、地热能等这些可再生的,基本不消耗化石能源的可再生能源才能真正称得上新能源,而作为该市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条件的煤炭,无论如何与可再生能源也应该差了孙悟空一个跟头的距离。
之所以有那么多地方政府争上新能源产业基地,因为各地政府看到了两点:一是新能源产业是一个增长型的行业,具有很好的招商引资条件;二是新能源具有清洁环保的特征,与当前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关系密切,容易得到国家政策倾斜。清楚了上述几点我们就不难理解,正是由于多数企业和地方政府热衷于抄新能源的概念,因此,有时就要给传统产业戴戴“绿帽子”。
产业基地需科学规划
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需要科学规划。在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过程中,虽然已经出台了一些规划,如《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等,但绝大多数省区市没有完成各自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也没有针对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发展的专项规划。但各地却掀起了以“圈风”、“圈水”、“圈秸秆”为主的“圈地”运动,可以说,后果是严重的,某种程度上,已经影响了全行业继续发展下去的信心。例如,某市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成运行以后,在距离该生物质电厂200公里范围内又要规划建设近10家生物质电厂,形成了多家生物质直燃发电厂在同一地区激烈争夺燃料资源的局面。该项目燃料收集半径已由设想的50公里扩大到了150公里,部分生物质价格如稻壳已由当初的180元/吨上涨到280元/吨以上,稻草价格由当初的140元/吨上涨到250元/吨以上。燃料成本的增加,直接导致了企业收益的大幅度下滑。在各地掀起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热中,多数领导缺乏对当地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所需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技术条件、政策条件的深刻认识,没有《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规划》来提供宏观指导,还一动就要“打造世界级新能源产业基地”,浮躁心态非常明显。
最后要说的是,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需要满足很多条件,需要各级领导对当地有客观清醒的认识,需要做深入的研究,需要制定科学的规划。总之,需要各方面都要对我国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热多做些冷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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