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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出口企业涉嫌帐外经营,自从开始获利后就一直隐匿真实收款项目,不想一朝案发后,不仅要将所欠税款补缴,还被处以一倍税款的罚款百余万元。近日,青岛京芳有机硅有限公司因涉嫌偷税漏税被罚。
青岛京芳有机硅有限公司是2000年5月成立的一家外资企业,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各种有机硅制品,产品70%外销,符合出口退税企业。2007年进入获利年度。享受二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前段时间,青岛市国税局12366举报热线接到投诉,这家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因为举报人提供了部分内部材料,主要是账外的未收账款统计表和已收账款统计表。
据举报人介绍,这些数据明显大于企业各年度申报的销售收入,但是这些资料并不能独立作为证据。从购货方取证来看,该公司没有开具销货发票的,购货方也没有作账,所以很难从购货方取得证据,且购货方大都是韩资工艺品企业,沟通十分困难。企业规模一般都很小,也不正规。
为了获取进一步证据,检查人员决定不打招呼突击调账,以期获取企业账外销售证据。检查人员首先找到举报人员了解企业的具体情况,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办公位置图,涉税资料特别是账外资料的存放地。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人员发现,这家企业确实存在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2009年9月、11月采取帐外经营的办法分别少申报83.3万元和79万元。2008年1月至12月,销售给青岛某工艺品有限公司有机硅等产品全部用韩币结算,折合人民币92. 5万元。2009年1月至12月,共计销售给青岛某工艺品有限公司硅橡胶等折合人民币48.9万元。分别少申报75.5万元和34.5万元。除此之外,2010年第一季度,该公司隐匿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的办法,分别少申报74.2万元,41万元、95万元、51.7万元。
不止如此,该企业以来料加工的名义从国外进口价值较低的硅橡胶,实际进口夹带的是价值较高的成品硅橡胶RC301\RC403\坚固胶等,涉嫌走私。根据检查组人员介绍,该公司共补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12.79万元,并处罚款112.79万元,加收滞纳金26.9万元。因为进口环节流转税由海关代征,税务机关目前已将此案移交给海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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