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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上午,广西南宁市消防支队良庆消防大队依照新《消防法》相关规定,报请公安机关对“6.24”南宁市青塔化工厂火灾肇事者罗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决定。在依照法定程序办完相关审批手续后,良庆消防大队执法人员驱车将南宁市青塔化工厂火灾肇事者罗某投送到南宁市第二拘留所。至此,“6.24”南宁市青塔化工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基本进入收尾阶段。 6月24日上午10时许,南宁市玉洞大道玉洞村南宁市青塔化工厂发生火灾。南宁市消防支队接到报警立即调集9个消防中队15辆消防车和150名官兵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当日上午,南宁市温守荣副市长和市消防支队黄远杰政委等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灭火战斗,并指示要尽快查清事故原因,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杜绝类似火灾的再次发生。 良庆公安消防大队对该火灾调查处理工作高度重视,火灾刚刚扑灭,就迅速集中精力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依法封闭火灾现场后,调查人员强忍着现场散发的强烈刺激性气味,头顶着烈日进行了艰苦细致的现场勘察。同时还对火灾事故的多名相关人员开展了全面详尽的调查询问。经过紧张而全面细致的调查,最终查清了该起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是由于罗某擅自将装有松节油的车牌号为桂A42515的五菱面包车开入南宁市青塔化工厂厂房内,该面包车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 在加紧对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同时,良庆消防大队会同城区安监局、工商局、建设局,以“加强易燃易爆危化品管理,提高单位火灾防控能力”为主题,召集辖区内从事易燃易爆生产、储存、销售的60多家单位的100多名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在“6.24”南宁市青塔化工厂火灾现场召开了现场会,对业主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从事故中吸取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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