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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有机硅企业在中国是咋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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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6-2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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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tina-hgxcl 发表于 2018-4-18 09:4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机硅论坛和有机硅公众号(ID:wxyoujigui)正在连载傅积赉老师著作——《有机硅工业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以帮助更多有机硅行业的朋友了解有机硅工业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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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推送第七篇——

    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战略

    中国甲基氯硅烷大好的生产形势引发跨国公司的思考。他们眼看着中国有机硅工业随着星火有机硅化工厂、吉化公司电石厂、北京化工二厂和新安化工集团等企业努力下,甲基氯硅烷的生产形势越来越好,势必影响他们在中国有机硅市场上的份额。于是,他们就采取如下战略:

    (1)使用价格竞争的杠杆
    1995年,星火有机硅化工厂万吨级有机硅装置能产出单体时,多家跨国公司在新加坡开会,用向中国出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的价格和数量影响中国市场。当星火有机硅化工厂运转不顺利时,他们就抬高单体价格;当运作顺利、有充分甲基氯硅烷供应市场时,他们就降低单体价格使中国工厂无利可图。其目的是要使刚进入试车阶段、拥有国内最大万吨级流化床的星火有机硅化工厂夭折。所以当时星火有机硅化工厂的压力十分巨大,既有要使装置及早正常运行,还要应对跨国公司的挤压。

    (2)停止向中国出口中间体
    还发生过外国有机硅公司联合限制原料中间体向我国出口。使国内的D4价格涨幅达50%以上,时间持续半年之久。之后又突然解禁,对我国有机硅工业造成极大的冲击。

    (3)使用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倾销
    上一世纪90年代我国有机硅单体生产开始进入了稳步发展阶段。跨国公司知道中国的有机硅市场十分巨大,如果任凭中国的有机硅工业发展下去,对他们十分不利。于是正当中国有机硅上下游的工厂生产形势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时候,他们又联合西方国家的同行,共同用倾销手段使我国市场上初级形式环硅氧烷价格大幅下滑,由2000年的每吨3万元左右下跌到1.5万元。初级形式环硅氧烷(D4、DMC)的平均进口价只有1.04~1.42美元/千克,折合当时人民币只有8.53~11.64元/千克,这里面还应该有千里迢迢的远洋运费和税金。而他们在中国市场上只卖15~16元/千克),迫使我国有机硅工厂降低价格。使星火化工厂、吉化公司电石厂、北京化工二厂、新安集团等单位在大量低价进口产品的冲击下,普遍面临利润下降、或是到了亏损的边缘。以星火有机硅化工厂为例,该公司2001~2003年度有机硅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8.7%、16.3%和13.8%,呈逐年下滑的局面。各厂的经营压力剧增,情况岌岌可危,对我国有机硅工业造成的损害十分巨大!
    2004年5月19日由3家中国企业提出的反倾销申请受到商务部各级领导的重视,并很快于2004年7月16日发布立案公报,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于2005年9月29日发布第46号公告作出初步裁定,认定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存在倾销。初步裁定,国内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05年9月2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我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初裁后进一步调查,最终裁定上述国家的进口产品存在倾销。根据终裁公告,自2006年1月16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不同公司的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税则号29310000、38249090)时应缴纳13%~22%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5年。
    后来,2008年5月28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进行反倾销调查。2009年5月27日,商务部终裁决定,自2009年5月28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09年5月28日起5年。
    2004年立案后,初级形式聚硅氧烷的市场均价从每吨2.3万元左右上升到2005年上半年的3.4万元,同比上升16.3 %左右。使我国有上万名职工和上千家工厂的有机硅产业得以继续存在。
    受压抑的、有扩大生产和投资建新厂的国企和民营企业家们的积极性也迸发了出来,除前述的星火化工厂、新安集团、镇江宏达、浙江集美(后改名为合盛)外,还有当时未公开报道的有内蒙、四川、山东等地的多家企业要新建规模不小的甲基氯硅烷工厂。

    (4)价格竞争的翻新版本
    各跨国公司一直有在中国有机硅市场上称霸的雄心,他们以优势技术和超大的生产规模与尚处于稚嫩期的中国有机硅企业较量。即使在反倾销期间,一些外国公司又翻新战略,譬如:他们用“副牌”、“过期货”、“等外品”(off-spec.)等名义低价销售其产品,从而影响国内初级形式环硅氧烷和下游产品的销售。

    (5)实行上下游“一体化”的巨型企业“本土化”
    反倾销立案后半年,2005年1月13日有两家外国公司宣布要在中国建一投资13.1亿美元、年产40多万吨甲基氯硅烷(或甲基聚硅氧烷20来万吨)的第三个世界级有机硅全能大工厂。这种从单体合成开始到产品制造的上下游一体化的产业在中国实现“本土化”是跨国公司很深远的考量。
    即使是粗略了解中国有机硅工业发展历史和现状的中国人都很清楚,如果从硅的冶炼开始、产能40多万吨甲基氯硅烷、上下游一体化的全能工厂,在中国实现其“本土化”将会对中资有机硅企业产生非常深远的不利影响。他们将凭借其工艺技术上的长处和税收等方面种种优惠待遇,将在成本方面有很大优势。
    当时,不少单位和个人曾向国家有关领导和部门表达过意见。笔者也曾反映过,认为如此大的综合性企业落户中国本土势必会影响中国有机硅工业的发展。当时有国家有机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0个单位曾作过详细的利弊分析,归纳出11条意见向国家有关部门表达了诉求。
    但当时却有某些记者利用所掌握的媒体工具,“赞誉”这个外商尚未报批的项目,说:“鼓励外商加大投资,并与国内有机硅企业开展合作研发,这一利好政策令国内有机硅行业大感欣慰”;“ 该项目的建成将有力推动国内有机硅行业的发展”等等。也有电视台的记者以尚在酝酿的该项目中的一甲基三氯硅烷烧制白炭黑后所得的“废物”氯化氢可用以制取氯甲烷,对这一国内早已应用于生产、极为普通的常识加以“称颂”。说该项目是“循环经济”、“节约资源”和“科学发展”的典范。通过中央电视台在2005年10月23日晚间的“新闻联播”节目向全国播送。
    还有人无视半个世纪以来中国有机硅工业的进步和发展。在某协会的一个“报告”中历数中国有机硅工业的种种“短处”,认为中国的有机硅工业乏善可陈!意思是只有让这一大型联合体落户中国,中国的有机硅工业才有发展的希望!
    一般,重化工行业不同于装配性工业和来料加工。可以说没有一家外国的重化工企业会轻易地将他们的所谓‘先进工艺’和‘技术诀窍’传授给潜在的竞争对手!外资企业对其核心技术是极其保密、严加防范的。所以尽管你有钱、愿意出高价,‘先进技术’也是买不到手的。进入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年代里,迄今好像也没有能用有机硅市场换到跨国公司的技术。在上一世纪80年代,有的已经称不上是“尖端”的产品如氟硅橡胶仍被一些跨国公司列为对中国禁运的“尖端”产品。西方国家在有机硅方面能够放手卖给中国的技术或工艺称不上是一流的。愿意高价转让的技术多半也是他们要剥离的、或是行将过时要淘汰的、没有多高水平和多大竞争力的技术。
    本来,好像是外商投资额超过10亿美元的项目要由国务院批准的。但此项目被拆分成两期,被有关部门于2006年3月16日和2008年4月7日先后批准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在2011年该项目投产后,《中国化工报》上就不断报道出有些生产甲基氯硅烷为主的中资有机硅企业的不妙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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